【非凡十年•看西藏】以人民为中心 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每个月养老金有大约两百元,此外还有西藏自治区的老年人补贴和拉萨市的寿星补贴,每年也有几千元。”家住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街道白定村的72岁老人平措旺堆说。不仅是他,该村280多名60岁以上的老人全部都有养老保险,可以按时领取到养老金,再加上医疗保险等保障,让老人们的生活没有了后顾之忧。

“全寺僧人住上了宽敞的僧舍,寺庙食堂还集中供应丰盛的饭菜;全寺僧人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实现了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拉萨哲蚌寺的僧人阿旺群增说,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利寺惠僧政策的持续投入,让大家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宗教界人士的关心关怀。

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老有所养上取得新进展,无疑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方面之一。据测算,“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我国老龄化呈现出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的形势和特点。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人们共同的美好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高瞻远瞩的重要指示,规划部署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提出的办好养老等民生实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持续推进西藏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社会保险是老有所养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截至2021年,西藏社会保险覆盖率已达到100%,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为主体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西藏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而且,针对养老服务,近年来,西藏先后印发《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让养老服务有章可循的同时,形成了各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其中,仅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就惠及了6万多名分散供养特困老人、残疾老人、低保老人、计划生育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农村留守老人以及70岁以上空巢老人养老服务重点对象。

同时,中央和西藏自治区还累计投入了近30亿元,建设了80家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和11家儿童福利机构,并陆续对部分供养中心进行改扩建和维修改造,增加供氧、供暖、消防、监控以及生态阳光房等功能,不断改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2015年底,西藏率先在全国实现有意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孤儿集中收养率均为100%,每个县建有一所高标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率先在全国实现了老有所养、幼得其育的目标。老人们在供养中心能够享受到免费入住、免费体检、免费理疗,截至2021年,已有7043名有意愿的特困老人实现了集中供养。并且,西藏在设置养老机构时,还格外注意照顾群众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例如,拉萨市三县社会福利院为方便老人转经祈福等日常礼佛活动,专设了转经道和临终关怀室,有人过世时,福利院也会专门迎请高僧为逝者念经超度。

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西藏自治区全区僧尼实现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当年,就实现了在藏传佛教1300多年历史中,西藏僧尼首次从当地政府领取养老金的创举。以前,藏传佛教僧人养老,依靠的是自己的积蓄、徒弟的供养、寺庙的收入、家人的接济或者信教群众的布施。不仅收入不稳定,一旦生了病,尤其是较为严重的疾病,就不得不向亲朋好友借钱,曾令许多人不堪重负。现在有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解决了僧尼最实际的生活困难,受到了广大僧尼的一致欢迎和称赞。

经过长期努力,而今,西藏自治区养老事业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12月,西藏已有养老服务机构97个,床位11783张,在拉萨市、山南市开展的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也在不断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拥有《老年人优待证》,80岁以上老年人拥有《寿星证》,符合条件的老人在乘坐公交、参观景点等方面能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养老金定额调整增加金额等方面,西藏自治区在全国名列前茅……

非凡十年,西藏自治区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注的事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把党中央对西藏的特殊关怀转化为建设西藏的生动实践,以真抓实干、昂扬奋斗的姿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西藏网 文/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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