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限行
据石家庄市气象、环保部门预测,4月20日,石家庄市白天风向以偏南风为主,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变差,污染物浓度波动上升,20日夜间至22日天气转阴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空气质量逐渐转好;23日至24日有3-4级偏北风,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维持有利。
为了有效削峰,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4月19日17时起启动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同时从4月20日起机动车采取每天2个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措施与北京市保持一致(4月20日限行尾号为3和8),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4月21日12时自动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一并解除,不再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4月20日限行提示
石家庄、沧州、邢台、邯郸、唐山、保定、廊坊,限行尾号 3 和 8 ,其他城市不限号。
北京和天津,限行尾号 3 和 8。
注:
1、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其他限号城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
2、石家庄、沧州、邢台、邯郸、唐山、保定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北京、天津、廊坊市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
3、新能源车限号提示:石家庄市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限号;普通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双燃料汽车,限号!其他地市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各市(县、区)限行措施以当地交警发布的信息为准;
5、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为准!